日男228公園隨機性侵!拉少年進公廁強行口交 他哭喊: 我未成年 https://cdn2.ettoday.net/images/7499/d7499809.jpg
▲日男在228公園公廁性侵17歲少年,遭判刑1年8月,緩刑3年。 (示意圖/翻攝Google街景地圖) 記者吳佩蓁/台北報導 一名擁有台灣永久居留證的日籍男子浦口,去年6月間在台北228公園閒晃,隨機鎖定路人 性侵,他將一名17歲少年強拉進殘障廁所,並脫下對方褲子口交得逞,令少年崩潰哭喊: 「你知道我未滿18歲嗎?」台北地院審理,依強制性交罪,處日男有期徒刑1年8月,緩刑 3年。 判決指出,去年6月2日晚間,浦口在228公園的公共殘障廁所附近徘徊,隨機尋找犯案對 象,他見一名少年坐在長椅上滑手機,便在周遭觀察對方,待少年起身到廁所外洗手時, 浦口見有機可乘,竟不顧少年反抗,徒手將他拉往殘障廁所內,並強行脫去少年褲子口交 得逞。 事發後,少年情緒崩潰,大聲怒斥浦口「你知道我未滿18歲嗎?」並隨即聯絡母親至警察 局報案提告。 浦口到案後雖坦承犯行,但他辯稱案發時並不知道對方未成年,他自述案發時在日本製造 業公司任職、月收入約日幣30萬元,因工作關係經常來往日台已有20年,且擁有台灣永久 居留證;案發後他也與少年達成調解,並履行調解條件完畢,請求法官減輕其刑。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,案發時浦口並不知道少年未成年,因此不適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 保障法加重其刑規定,依強制性交罪,處有期徒刑1年8月。緩刑3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 束。全案仍可上訴。 原文網址: 日男228公園隨機性侵!拉少年進公廁強行口交 他哭喊:我未成年 | 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 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240508/2734642.htm#ixzz8Zf1bfzWA Follow us: @ETtodaytw on Twitter | ETtoday on Facebook 裁判字號: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2 年度侵訴字第 104 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:民國 113 年 05 月 03 日 裁判案由:妨害性自主罪 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(浦口 XX ) https://reurl.cc/GjAxWd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23.193.193.99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site.org.tw/sex/M.1715191635.A.166
tyrande: 阿部高和:好男人~不做嗎? 05/09 02:08
alex813: 后里蟹 05/09 02:20
b1121: 台灣是我們的殖民地,想上誰,就上誰 05/09 02:36
louaixz: 知道 05/09 02:38
louaixz: 未成年才關一年 05/09 02:38
yes500: 樓上是不是被包養 05/09 02:38
uwmtsa: 緩刑三年咧 05/09 04:31
s9234032: 還能緩刑喔 真佛 05/09 06:42
tfoxboy123: 就說小問題 05/09 06:46
restinpeace: 忍一忍,印度人快來了 05/09 06:49
hedgehogs: 還真的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 05/09 06:50
alexantiy: 未看先猜這包養 05/09 06:50
wwq: 這什麼鬼法律 05/09 06:50
CN091118: 和解了就是這樣 減刑@@ 05/09 07:01
sdamel: 原來當場提醒了還能不算 05/09 07:12
Puma5566: 幸好你在台灣犯案喔 在日本直接社死了 05/09 07:17
repentant02C: 台日友好啦!垃圾日本鬼子當台灣人慰安婦喔 05/09 07:21
sowrey: 一定又是這包養 05/09 07:21
mayshun: 這麼輕判? 難怪某藝人還能爽爽出來賺 05/09 07:36
sjclivelo: 跟未成年有什麼關係? 05/09 07:36
akanishiking: 皇民:這是莫大的恩賜啊 偉大的大和民族的DNA灌進 05/09 07:57
akanishiking: 你的身體 你還不知足去提告 05/09 07:57
hsf0318: 月收入30萬日幣拿出來說嘴?這男的太遜了吧? 05/09 08:03
cw758: 包養平台不意外 05/09 08:03
aming75321: 男的會被漱懶 公貓會被盜蛋蛋 05/09 08:39
yiersan: 這太扯了吧 判這麼輕 05/09 08:46
AlexCaruso: 有時候覺得把一個年輕力壯的高中小伙強拉進廁所就範 05/09 08:59
AlexCaruso: 需要多大的力量 05/09 08:59
TSMininder: 228公園一個好地方被甲搞得好慘 整天甲鬼甲怪 05/09 09:08
ludi: 覺得包養網EY嗎 05/09 09:08
hcc0223: 所以是他幫少年口交而且得逞??? 05/09 09:09
isequ: 靠北 才1年多 05/09 09:30
frice: 果然性侵成功罪責比較輕 男人千萬不要只是嘴巴厲害 05/09 09:49
darkskyaa: 強吹成功?? 到底要怎樣才能強吹成功 05/09 10:08
darkskyaa: 月入30萬日圓才6萬台幣欸 05/09 10:08
peernut: 包養網站葉配啦 05/09 10:08
herryherry: 幹這還能能不知者無罪?垃圾法官 05/09 10:11
longkiss0618: 來日男都知道228公園是甲甲聖地 恐怖哦~~~ 05/09 10:34
luenchang: 台灣總能吸引到那方面的人才 05/09 10:59
LeoKA: 判決書上的台日友好? 05/09 11:08
tony121010: 太重了,中國人就放回去了,連起訴都不為有 05/09 11:15
xikimi: 記者收了包養網多少啦 05/09 11:15
tony121010: 會 05/09 11:15
wynton: 中日友好 05/09 11:19
revorea: 228公園太可怕了吧 05/09 11:28
richsogood: 台日友好 強制性交=>緩刑 05/09 11:40
azukinana: 法官都該廢掉 05/09 12:24
Avero: 包養真亂 05/09 12:24
lugulake: 意思是要等18歲? 05/09 12:26
twayabean: homo 05/09 12:41
shole: 日甲滾回去 05/09 13:04
Nicky258: 可悲 這種在日本已經社會性死亡了 05/09 13:56
bob860115: 不知道對方未成年 要不要說不知道強姦違法^^ 05/09 15:14
ejoz: 演藝圈一堆包養好嗎 05/09 15:14
Tawara: 性侵未成年 一年 笑死 05/09 15:36
capitalofz: 太輕了吧 05/09 18:42
PChone: 228公園令肥宅怕怕 05/09 21:32
dawnnn317: 不反抗? 05/09 22:16
hn84908033: 恐怖...228公園 05/09 23:21
FishRoom: 政治圈一堆包養好嗎 05/09 23:21
abcjoe61115: 哇,不適用兒少法加重期刑,真棒 05/10 00:09
abcjoe61115: 那我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也可以嗎 05/10 00:09
v19791119: 緩刑! 05/10 10:45
cunankimo: 日本人就判緩刑 台灣人就是好欺負 05/10 12:50
INescape123: 臭甲 05/11 11:23
KsiR: 有錢人一堆包養好嗎 05/11 11:23
g7a7n7: 皇民的應許之地 05/13 23:19
Sunerk: 來台找慰安夫 05/19 10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