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連結:https://www.cna.com.tw/news/asoc/202311100195.aspx 原文內容: (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0日電)台中一名洪姓女子不滿住處附近遭車輛違停,擔心檢舉 遭報復,用鄰居張姓女子個資檢舉違停218件,張女提告。洪女遭判刑3月確定,民事部分 法院一審判賠新台幣6萬元,可上訴。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,洪女與張女長期因房屋加蓋等問題而有糾紛,洪女因見住家附近的 大雅區雅潭路4段附近巷口常有車輛違停,洪女想檢舉但擔心遭報復,因此透過張女住處 前廣告、臉書(Facebook)貼文上留存的電話及地址等,取得相關個資。 洪女取得個資後,自民國110年2月15日起至同年7月10日間,在住處使用電腦輸入張女的 資料檢舉違停車輛,共計檢舉218件,事後張女得知後,到警局對洪女提告偽造文書。 台中地院一審判洪女無罪,張女提起上訴,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 洪女有期徒刑3月,洪女不服上訴,最高法院今年6月間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。 民事部分,張女主張洪女的檢舉行為,導致張女須至警局接受偵訊,同時引發新聞媒體爭 相報導,貶損名譽,造成內心巨大壓力,因此提告求償50萬餘元。 台中地院審理後,認定洪女已侵害張女對於個人資料的自主控制,屬侵害隱私權、情節確 屬重大,審酌雙方狀況後,8日宣判洪女應賠償6萬元,可上訴。(編輯:戴光育) 1121110 心得/說明:(30字以上) 敢檢舉不敢具名XD 罰六萬有點太輕了 應該一案一案算 218案很夠了 想當檢舉達人維護正義 還怕被搜出來^^ 這正義還真是廉價阿 其實收到檢舉應該要先打回檢舉人確定資料後才開始受理才對 應該有望把很多用假資料檢舉的剔除掉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.200.38.21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site.org.tw/car/M.1699666826.A.F59
r7698 : 這政府真好,鼓勵大家偽造別人的個資 11/11 09:45
AHEAD099 : 檢舉不是要身分證字號? 11/11 09:47
final951753 : 檢舉件都多到限縮檢舉了。怎麼有心力再核對檢舉人 11/11 09:48
final951753 : 而且收到檢舉是確認有無違規事實,檢舉人是誰有差? 11/11 09:51
final951753 : 多個核對是想公雞變事主? 11/11 09:51
sijiex: 有錢人為啥都想包養 11/11 09:51
alittleghost: 該洩漏個資時還是會洩漏 11/11 09:52
freshego : 我想知道張女怎麼發現的...? 11/11 10:01
freshego : 講回來,如果台灣的政府夠讓人信任不會洩漏檢舉人的 11/11 10:02
freshego : 資訊的話,應該也不會發生這種事情XD 11/11 10:03
facebookig : 垃圾警察洩漏個資不用查辦? 11/11 10:07
VLADINA: 有人被洋鬼子包養過嗎 11/11 10:07
hcmike : 警察打電話來自行誤解法規,摸頭檢舉人 所以發現? 11/11 10:09
zebirlin : 為何洪女檢舉違停需要被偵訊?? 垃圾鴿子 11/11 10:11
alittleghost: 看到沒,你檢舉我就叫你來警局喝茶 11/11 10:13
JEON : 真的該取消檢舉制度,這些人根本不具有公權力 11/11 10:14
pongpongccc : 好誇張..檢舉很容易的感覺 11/11 10:14
odemagus: 到底要多有錢才會想包養 11/11 10:14
pippen2002 : 檢舉不是要身分證字號?某網站不用! 11/11 10:16
Bimmer3698 : 俗辣魔人 11/11 10:20
hcshin : 白痴檢舉魔人 11/11 10:23
sa87a16 : 別人違規不行,自己犯法可以,檢舉達人就是這種鳥 11/11 10:26
sa87a16 : 樣 11/11 10:26
yes500: 閨蜜上包養網還推薦我... 11/11 10:26
cayalst : 大概是違規魔人提起申訴要補更多佐證資料 員警就會 11/11 10:26
cayalst : 找檢舉人協助提供 然後發現檢舉的人不是他自己 11/11 10:26
kitty2000 : 就怕資料外洩才不敢用真名啊,台灣真的有夠可悲 11/11 10:30
ses15763 : 一審還可以無罪 11/11 10:32
fallheart : 看吧,幫忙做事還被洩漏 11/11 10:33
alexantiy: 包養? 11/11 10:33
lavign : 未來AI檢舉的話,爭議怎麼請AI答辯? 11/11 10:33
ckp4131025 : 找檢舉人到警局偵訊?? 11/11 10:35
arcross : 不一定是到申訴才會聯絡檢舉人 11/11 10:36
arcross : 承辦員警也想開那單 但資料不足時也會主動聯絡補充 11/11 10:36
arcross : 所以目前制度 要求留個人聯絡資料 很好啊 11/11 10:38
sowrey: 現在包養網都這麼直接嗎 11/11 10:38
arcross : 只是沒必要把這些個人資料貼給違規垃圾 11/11 10:38
court : 台女 11/11 10:42
help1268 : 以後檢舉請附上檢舉人資料 11/11 11:08
w10211 : 留言真難看,呵呵 11/11 11:09
lesnaree2 : 才6萬?這種人應該要關起來吧 11/11 11:17
cw758: 歐美包養真的很平常嗎? 11/11 11:17
vincentpon : 這樣還不算偽造文書哦? 11/11 11:20
st930617 : 可悲違規仔高潮了 11/11 11:27
raxcorn : 一堆違規仔才不配擁有公權力吧?顛倒是非欸 11/11 11:43
lesnaree2 : 樓上噓文的要不要跟我盜用個資 11/11 11:44
lesnaree2 : 讓我盜用個資 11/11 11:44
ludi: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 11/11 11:44
Gsm30768 : 不要 我不想被廢井偵訊 11/11 11:48
zebirlin : 洪女自己個資就公開的怎麼算盜用?? 11/11 11:53
kizo : 盜用200多筆應該要進去關,判三個月太輕,線上檢舉 11/11 11:53
kizo : 應該限制使用自然人憑證 11/11 11:54
mynewid : 問題在張女怎麼得知ㄉ 11/11 12:00
peernut: 是這個包養平台嗎 11/11 12:00
facebookig : 推文好多違規魔人喔!根本不配拿駕照。 11/11 12:03
dreamfree : 怎麼那麼多人怕檢舉? 11/11 12:07
gx9900824 : 用自己名字 鴿子洩漏後面才有得玩 11/11 12:09
kizo : 跳針仔真多,這跟怕檢舉何干,你連法律都不遵守的 11/11 12:11
kizo : 人,我就不信你會遵守交通規則 11/11 12:11
xikimi: 交男友跟包養有什麼差別 11/11 12:11
lesnaree2 : 不想被盜用個資=違規魔人 邏輯炸了 11/11 12:14
saru20279 : 明明就個人行為,一堆人硬要跟所有的檢舉人做連結 11/11 12:17
trickart : 推 一堆正義魔人貪生怕死XDDD 11/11 12:20
Teeeeees : 重點是為啥違規的人都不會改善 檢舉案才會無止盡好 11/11 12:21
zeldon : 辦死檢舉魔人,笑死 11/11 12:57
Avero: 包養網到底在紅什麼? 11/11 12:57
lavign :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就沒問題 11/11 13:08
lion198 : 一堆洩密仔 11/11 14:18
jay920314 : 檢舉人是誰有差喔 11/11 14:24
koreapig5566: 都被躧D事違反個資法 當然會被通知到案說明 11/11 14:54
koreapig5566: 個資被盜用去報案提告 警局通知對方到案筆錄 11/11 14:56
ejoz: 有人被包養 11/11 14:56
koreapig5566: 不就正常訴訟流程 11/11 15:01
koreapig5566: 有報案或檢舉過的都知道,地址或車牌不正確就有可 11/11 15:03
koreapig5566: 能接到轄區警局回電確認 11/11 15:03
koreapig5566: 電話被拿去報200多次 只要回電1次就被抓包了 11/11 15:05
koreapig5566: 偽造文書跟個資法 都有刑事責任的 11/11 15:08
FishRoom: 求包養...管飽就好XD 11/11 15:08
aa182201 : 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 這條沒提告? 11/11 15:37
jason0814uj : 美烘桿還愛當魔人 11/11 16:38
nemohuang : 隔壁身分證字號怎麼可能知道的? 11/11 16:40
a901922001 : 爲啥不用自己的 11/11 17:22
kalapon : 影片內故意留路上看到一台89的車號,這樣算嗎 11/11 17:36
KsiR: 阿姨!我不想努力了(求包養) 11/11 17:36
sst72328544 : 不要再檢舉達人了 混淆視聽 11/11 17:42
henrk : 此案不就是自己有違規才怨恨跑去檢舉 11/11 18:14
marker515 : 沒水準 11/11 18:18
denpa5566 : 嬯日常 11/11 18:21
tidatida : 死不過吹哨者保護法 11/11 18:23
peoples: 有沒有富二代要包養 11/11 18:23
lain2002 : 警察又又又不小心洩漏給被檢舉人所以才被發現吧 11/11 19:15
lun1110 : 就說資料會洩露了吧哈哈 11/11 22:07
zx2751206 : 盜用個資本來就很嚴重,很多人可能不知道連母子公司 11/11 23:19
zx2751206 : 的個資內部其實都不能互通,被發現可大可小 11/11 23: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