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禍這種事情是永遠無法避免的 不論何時何地 一定會有車禍 就算車靜止停在路邊停車格 一樣會有人去撞車 就算只是看見前方黃燈減速準備停紅燈 一樣會有人去撞前車 只是有沒有遇到而已 跟你一起在同樣道路開車的人 或是走在路上的行人 各種開車時/上馬路的條件 像是 守法/知識/專心/體力/視力/地圖認知/心態/年齡/精神狀態 各種程度的上下限是100跟0分 你沒辦法分辨跟你同道路的人 以上條件是否都有及格 是不是每個人程度都是60~100分 你完全沒辦法知道 可能自己本身都沒有及格也在上路 開車上馬路這件事 是所有有駕照的人都能做的 各種開車程度/上馬路條件的不同的人 0~100分 都能跟你在馬路上開車 衰一點就是被撞 能不發生車禍嗎? 不能 只是看誰衰被撞 ※ 引述《lizard30923 (蜥蜴)》之銘言: : 如題 : 很多人在檢討這次遊覽車事故事件 : 但我覺得根本沒檢討到重點 : 重點就是台灣高速車流太過混亂了 : 也不只是高速 : 台灣對於駕駛要求真的太少 : 以高速來說 有人要開到120 有人60慢慢開 : 兩個在法規上 都會是合法的 : 每個人都照自己爽開多少開多少 : 有人想超車 又沒有辦法合理利用超車道 : 自然而然久了事故就會多 : 其實要改善我覺得也很簡單 : 以限速110的路段三線路段來說 : 內線限速改為120 配合寬限值 以及內側車道須以最高速限以上行駛之規定 : 內線車流速度為120-130 : 中線車流速限110 最低速限改為100 : 中線車流速度為100-120 : 外線車流速限110 最低速限改為80 : 外線車流速度為80-120_ : 或是可以更嚴格 中線最低110 外線最低90等等 : 這樣可以有效減少所有駕駛執行切換車道超車的頻率 : 而且也能在台灣這個車輛數量已經過負荷的情況下增加效率 : 有些特殊車輛若是需要低速行駛 : 也可進行申請制度 : 事故車輛則改採通報後得行駛路肩 慢速行駛等等配套措施 : 然後以上提到的最高最低速限都嚴格取締 : 基本上配合上述改制事故率絕對會大幅降低 : 只是沒人會做而已 : 因為會有駕駛出來靠北限制那麼多開車很累啥有的沒的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25.230.14.17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site.org.tw/car/M.1698057480.A.AD2
hanchueh : 應該是無法清零但是可以減少降低 10/23 18:39
hanchueh : 台北市光是地上弄個綠色人行道 車禍就少40% 10/23 18:39
pippen2002 : 車靜止停在路邊停車格 一樣會有人去撞車?哪條? 10/23 20:35
pippen2002 : 車禍就少40%?你講笑話歐? 校爛!證據? 10/23 20:35
Adonis7088 : 選舉到了... 10/23 21:00
Peycere: 包養真亂 10/23 21:00
hardyguu : 綠色人行道減少40%車禍?那東西上面依然停機車汽車 10/24 11:41
hardyguu : 行人還是得走車道上 10/24 11:4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