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題 雖然是很基礎的規則 但突然好奇是怎麼設定*3.1的數字的 而不是*3.0 因為比賽場次*3.1的情況下 極端情況來看 就算全勤也可能會達不到規定打席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site.org.tw), 來自: 106.64.174.118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site.org.tw/BaseballXXXX/M.1751699853.A.D08
f59952: 因為很難極端打不到三次吧 07/05 15:18
hulc: 完全比賽一人至少3次… 07/05 15:20
Hsu1025: 好像對捕手不太公平 07/05 15:21
tommyshu: 27上27下都剛好3次了 很難打不到3次 07/05 15:26
Eric102990: 對啊 所以就好奇為什麼不剛好設定3次 而是3.1次XD 07/05 15:29
piggyoil: 男友上包養網 該放生嗎 07/05 15:29
righthand: 3.0也是錯 最極端是主隊24出局1上壘1得分 25人就結束 07/05 15:31
eon4: 50年前到現在,平均每隊每場大概36~38個PA 除9大概4出頭 07/05 15:53
eon4: 設定3.1大概就是要求出席率70%~75%左右 以上個人猜測 07/05 15:54
tommy123310: 那又有人要問了為什麼要70-75% 而不是60% 07/05 16:21